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

被撒旦控告的年轻人(2017)


约翰忏愧自己有止不住的罪,弄得他不敢亲近上帝,连读经祷告都裹足不前。另一方面,他感觉到罪疚,因为每当他想要来到上帝面前,他被撒旦控告说:“你不配!你不配!”  约翰过去性犯罪的事情一幕一幕出现,让自己觉得真的不配回到神的面前,掉头离开。

约翰承认自己在15岁左右发现用下体摩察床垫,可以增加快感,甚至射精。就此,他就陷入自慰的漩涡中,不能自拔。约16岁的时候,他学会上网看色情图片和youtube—边看边手淫,使他越陷越深在性犯罪的泥淖中。还有手淫时加上性幻想(色情网络中的裸体女人)和夜间的淫梦(陌生女性)使他不知所措,基督徒的他因心里的罪疚感使他逃避上帝,加上在读经祷告时,撒旦会控告他说:“你不配。”因此,他曾经离开教会好几年。

约翰大学四年毕业后,他陷入与女朋友的暧昧关系里拥抱与爱抚。更觉得自己不配回到上帝的身边,不配得到上帝的恩典。他的罪疚感更加沉重,但是他又不能自拔地重蹈覆辙,每一次的犯罪、后悔自责;不久又重犯…… 何等的痛苦啊!好像保罗讲的那样:7: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,但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7:15 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做。7: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,  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。7:17 既是这样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7:18 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;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7:19 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7: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7:21 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7: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(原文作),我是喜欢神的律;7: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7:24 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(罗马书7:14-24

约翰在认罪祷告的时候,他的额头突然拉紧,接下来是两边的太阳穴也拉紧,再往后颈两边窟窿拉紧,令人不舒服。再来,身体某些部分发痒:右后腰间、阳皮等等。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看来有点复杂。

萧牧师在灵里的感应是,拉紧的问题是针灸带来的辖制。发痒是跟性犯罪有关联。果然询问了约翰之后,答案准确圣灵的感动和指示是明确的。

约翰曾经患上燥郁症找过中医施针治病,放针的地方有额头、太阳穴、后颈、肩膀、后腰等等。认罪祷告处理后,这些现象就消失了。

发痒的辖制是约翰隐藏了一些性犯罪的事情,不好意思说出来。比如,与女朋友彼此手淫、口交等。约翰认罪处理后,淫乱的灵和人物的辖制的地方就不再疼痛了。手淫的灵还是不肯离开;后来约翰承认有用过抱枕来自渎认罪处理后,手淫的灵才肯离开他。


约翰在性方面已蒙主耶稣的宝血洁净,但愿他以后的日子,能靠主胜过性的诱惑与试探。 诚信所愿。阿们。

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