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多岁的范晟英(化名),刚信主一年左右,他认为他有祖宗贫穷的灵的辖制。因为从年轻直到现在,他很努力工作和做生意;但是所赚的钱很快就化为乌有。他认为自己并不是懒惰的人,并不是陷入箴言10: 4a所说的:“懒惰致穷。” 然而,他是勤快的人,应该按照箴言10: 4b所说的: “手勤的,卻要富足。” 他的确因勤快赚了许多钱,但是这些钱财很快就流到别人的手中,他不明白为何他总是守不住所赚存的金钱。
他后来得知母系外太公外太婆的故事:外太公从中国来西马讨生活,烂赌使他陷入经济穷困。他是不负责任的丈夫,没有寄钱回去中国家乡妻小。外太婆和两个子女陷入穷困,不得不到街边向路人讨乞,苟且存活下来。长大后的外公外婆找到机会来西马,承续父业。虽然如此,所赚的钱很快就流失了,怎样也富不起来。接下来的后代都处在贫穷中,赌博是其中一环使他们家族陷入贫穷;另一方面是淫乱的家族遗传咒诅,也是他们轻易陷入道德贫穷中。
范晟英认为他会贫穷,富不起来,还有父系祖宗的遗传,太婆是杀女婴的凶手,流人血的咒诅承续辖制了他。公公和父辈的伯叔们都是好赌之徒,经济都因赌陷入困境。
范晟英认同父母前辈所犯的罪来向主耶稣认罪,就如尼希米在祷告中认同他的历代祖宗所犯的罪:“…… 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。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。”(尼希米记 1:6)在认罪的过程中,范晟英整个人陷入半意识的状态,显得很辛苦,有许多气从他口中打嗝而出,突然间他穷哭起来…… 范晟英舒了一口气,全身轻松了,也渐渐恢复意识。
贫穷的灵是不是离开了他?祖宗遗传咒诅的罪和辖制是否就此断开,不再缠绕他?目前,看不到。要等过了一些年日才可以论断。目前我们只有凭信心相信范晟英得释放得自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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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斯兰(化名)十多岁就出来工作,非常勤劳赚钱。他不知道为什么几年后,同事们个个可以存下一笔小钱,他还是两袖清风。信主后不久的他,接受过一些有先知预言恩赐的人祷告,异口同声告诉他说:“有贫穷的灵跟随着你。”
罗斯兰追问为他祷告的人说:“一个人是怎样招惹贫穷的灵的?”原来罗斯兰想不透自己没有饭什么罪,为何会让贫穷的灵所辖制?
罗斯兰得到的回答有以下这几个可能性:祖宗遗传的罪与咒诅、曾经自我咒诅(如我父辈几代都是贫穷的,我们这一代也是如此)。当然,招致贫穷是由许多原因的,必须自我省察检讨,以免重蹈覆辙。
罗斯兰的几个兄弟也陷入贫穷的生活中,他也认为他有家族遗传的咒诅,导致他们兄弟贫苦穷困。他积极寻求神的面,断开祖宗遗传的贫穷咒诅;后来又一位有先知预言恩赐的人对他说:“我在异象中,看见贫穷的灵已经离开你了。但是还没有离开你的兄弟们(他们还没有信主耶稣)。”
几年后,将近卅岁的罗斯兰开了地砖的店铺,展开他的生意宏图。他的生意能否带给他生活经济的祝福,拭目以待。
愿罗斯兰能像亚伯拉罕捉住神的应许与祝福。希望他能相信申命记15: 4神的应许:“信上帝的,不会有贫穷人。”但愿赐福与亚伯拉罕的上帝也赐福与罗斯兰,并赐福与你。诚心所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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